有关企业:
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按照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第31号)要求,现发布2017年栖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一、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形式。重点排污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
(二)公开信息内容。单位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环评审批与许可情况,应急预案和自行监测方案等。
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要求
列入名录中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要按照污染源在线监控相关要求,整改完善在线监控设施;新增的重点排污单位,须在6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并联网。
三、其他要求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布后九十日内公开环境信息,即6月10日前完成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发生变更情形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自环境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栖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栖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7日
附件:
栖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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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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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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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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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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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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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控、省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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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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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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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三菱水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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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控、省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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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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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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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白洋河水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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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控、省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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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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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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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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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控、省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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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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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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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源热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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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控、省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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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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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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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长裕玻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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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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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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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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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海升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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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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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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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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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烟台)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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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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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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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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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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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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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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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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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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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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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桃村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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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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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印发